为深入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低碳发展的相关决策部署,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、能源局及工信厅于6月3日联合发布《内蒙古自治区高质量建设零碳园区工作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工作方案》)。这一文件标志着内蒙古在推进绿色低碳转型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。

零碳园区的建设是内蒙古根据自身资源条件和产业优势,推动新能源就近消纳、吸引优质项目落地、破解碳排放刚性约束的重要举措。通过构建国家级零碳园区试点,内蒙古将全面推进零碳园区建设升级版(2.0),重点探索园区碳排放“近零-净零”路径,形成多方参与、协同发展的良好格局。

《工作方案》明确了三个阶段的发展目标:到2025年,内蒙古将启动零碳园区建设的申报和遴选工作,并确定20个自治区级零碳园区培育名单;到2027年,计划建成一批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零碳园区示范项目;到2030年,力争实现更多自治区级园区升级为国家级试点,同时完善相关政策机制和技术规范。

围绕零碳园区建设,《工作方案》提出了包括夯实基础、稳步推进、强化保障在内的三大重点任务。具体措施涵盖零碳园区申报遴选、电力基础设施建设、新能源消纳、多领域协同降碳以及试点示范等多个方面,旨在推动园区绿色低碳发展。

为确保工作落实,《工作方案》建立了由内蒙古发展改革委、能源局等多部门组成的统筹推进机制。这一机制将重点协调解决重大事项,推动园区在改革创新和试点示范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,为实现全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目标提供有力支撑。